南通市市政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用瓶装气体(从头收购)项意图潜在供货商应在“南通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获取收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刻)条件交呼应文件。
(1)招标人具有有用的《风险化学品运营答应证》,答应规模须包括本项目所需货品;
(2)招标人具有有用的《路途运送运营答应证》,经营规模为:运营性路途风险货品运送(2类1项、2类2项)。如招标人货品运送托付第三方的,应供给两边的协作协议及第三方公司契合规范要求的《路途风险货品运送答应证》。
3、呼应文件的递送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公民西路428号南通市市政设备管理处北楼2010开标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公民西路428号南通市市政设备管理处北楼2010开标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本次收购的有关信息将在“南通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上发布,敬请留心。
3、潜在供货商在获取本次收购文件后,仔细阅览各项内容。有志愿参与本项目招标呼应的供货商须做必要预备工作,按收购文件的要求具体填写和编制呼应文件,并按收购文件确认的时刻、地址按时参与本项意图收购活动。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货商资历要求、项目需求)的问询、质疑请向收购人提出,由收购人担任答复;对项目收购文件其它部分的问询请向收购文件制作人或项目收购经办人提出。
5、供货商应按照规则提交各类声明函、许诺函,不再一起供给原件备检或供给有关部门出示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货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许诺函相应原件的核对预备,核对后发现虚伪或违反许诺的,按照有关规则法律法规规则处理。